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﹝2023﹞7号)精神,现就2024年“五一”放假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5月1日(周三)至5月5日(周日)放假,共5天。4月28日(周日)和5月11日(周六)正常上班上课,分别补上5月2日(周四)和5月3日(周五)的课程。
二、有关事项
(一)节后作息时间调整。“五一”收假后开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。下午上班时间由14:00调整为14:30分,各教学单位按照原教学计划错峰上课。请教务处、各二级学院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工作,确保教学秩序稳定。
(二)组织安全隐患排查。各部门放假前要组织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,确保水、电、气、消防、食品、药品、特种设备等重点部位不出纰漏;针对排查出的隐患,立即进行整改,确保放假期间不发生安全问题。
(三)加强师生安全教育。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放假前做好本部门师生的安全教育,包括防火、防盗、防诈骗、防溺水、防交通意外事故等;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与遭遇突发事件时的自防自救能力,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。
(四)做好服务保障工作。放假期间,总务处要做好假期后勤服务保障工作,满足在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需要。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逻巡查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(五)强化应急值守工作。行政(安稳)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,坚守岗位,严禁空岗、脱岗。值班期间如遇突发重要情况,要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请各部门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。
党政办公室
2024年4月24日